關于師承教育(師帶徒)工作管理辦法
時間:2017-07-14 來源:重慶六合職業培訓學校 點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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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更好地貫徹國務院提出的對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傳承發展”的精神,繼承和弘揚同仁堂中醫藥文化和精湛工藝,解決同仁堂關鍵崗位和特殊工種的技術傳承問題,根據集團公司黨委、董事會工作部署,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的師承教育,即師帶徒,是指中醫藥傳統知識包括藥材鑒別、加工炮制、中藥調劑、中藥制劑、質量鑒別、中醫藥文獻研究等,通過師徒之間默契配合,口傳心授,將師傅的經驗原汁原味地繼承下來,并加以弘揚的一種培訓教育方式。
第三條 師承教育實行特技傳承師(即:師傅)負責制,特技傳承師負責傳承同仁堂傳統中醫藥文化和“天人合一”、“辨證論治”的理念及在中醫理論指導下生產和使用中藥,收集、研制有效方劑,并在實踐中不斷創新與提高;傳承以醫帶藥的模式和“配方獨特、選料上乘,工藝精湛、療效顯著”的制藥特色;傳承同仁堂的質量文化及以藥品療效為核心的全面質量保障體系和現代制藥規范。通過以“師帶徒”的師承教育方式,傳授傳統知識與技術,加快企業急需人才的培養。
第四條 師承教育的方法是:選擇具有同仁堂傳統特色、技術含量高、人才短缺的崗位作為師承教育的重點,采取組織推薦、雙向選擇、打破企業界限的原則,遴選有豐富實踐經驗和相應專業技術特長,具有指導傳授專業技術能力的專家為特技傳承師,選配具有中醫藥理論知識和從事本專業工作的中青年骨干為被傳承人(即:徒弟),采取以“師帶徒”為主的教育方式,簽訂“師徒協議”,通過口傳心授、因人施教、集中培訓的培養方式,進行一對一或一對多的指導學習。
第五條 各子公司應把師承教育工作作為傳承同仁堂中醫藥文化的一項長期任務來抓,為同仁堂發展提供人才保障,建設高素質職工隊伍,實現做長、做強、做大同仁堂目的。
第二章 組織管理
第六條 集團公司成立師承教育工作領導小組和考核小組,全面負責師承教育工作的組織領導和專業技術考核鑒定。
第七條 集團培訓中心負責師承教育工作的日常管理,其主要職責:
(一)負責師徒候選人的推薦,并采取組織把關、雙方自愿、雙向選擇的方式進行。
(二)負責組織建立并協調管理師承教育工作及定期組織有關部門對師承教育工作的檢查和考核。
(三)負責制定實施被傳承人的培訓計劃、確定培訓時間及聘請具有高級職稱、并有一定的專業技術經驗的教師擔任授課任務。
第八條 各子公司人力資源部門和教育部門協助管理。督促、檢查師承教育工作的實施,并確保特技傳承師和被傳承人每周不少于8學時的活動時間及被傳承人每年脫產理論培訓時間,共同管理好此項工作。
第九條 師承教育工作實行動態管理,嚴格考核。由集團培訓中心組織日常考核,對未按要求履行師徒協議,連續2周或半年內累計3周未履行師徒協議的,集團公司有權解聘師徒關系,并通知所在單位停發相應津貼。
第十條 被傳承人(徒弟)出徒后,推薦為首席職工候選人,按董事會授權工會組織規定的民主程序進行評選。當選首席職工后,享受首席職工待遇。
第三章 特技傳承師與被傳承人遴選條件及職責
第十一條 特技傳承師(師傅)條件:
(一)政治素質好,有責任心、奉獻精神強,對同仁堂的事業忠誠無私,專業技術能力突出。
(二)具有豐富的實踐經驗和相應的專業技術特長,且有指導傳授專業技術能力和一定教學能力。
(三)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高級以上專業技術等級。
(四)從事本專業工作20年以上。
第十二條 被傳承人(徒弟)條件:
(一)熱愛同仁堂,熱愛中藥事業,政治素質好,工作責任心強,且有要求學習技術專長的愿望,特別對同仁堂傳統知識有強烈的求知欲,并愿為此而奮斗一生。
(二)具有一定中醫藥基礎理論知識和實際工作經驗,工作積極主動,能夠拜師傅認真學習專業技術。
(三)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專業技術職務,且有大專以上學歷。
(四)從事本專業工作2年以上,年齡40歲以下。
第十三條 特技傳承師職責:
(一)明確傳承目標,制定詳細有效的傳承計劃,報集團培訓中心備案。
(二)真誠幫助徒弟,針對他們現有的技術水平和業務能力,傳授經驗和指導技術,結合其所在的崗位特點和工作內容,做到缺什么補什么,并達到規定的傳承目標。
(三)定期與徒弟溝通,及時調整工作內容,做到嚴格要求,認真把關。
(四)配合考核小組的工作,真正起到傳技藝、幫工作、帶作風的作用。
第十四條 被傳承人職責:
(一)尊重師傅,積極主動地學習,遇事及時請教與溝通,每周匯報一次自己的學習情況和取得的進步。
(二)積極完成師傅布置的學習任務,不拖沓不敷衍,并主動接受監督。
(三)在完成本崗位工作任務的前提下,主動參與師傅的一些工作,并接受師傅指導和幫助。
(四)主動接受有關部門的考核和檢查,及時發現自己的問題,積極整改,真正達到師承目標的要求。
第四章 師承目標
第十五條 思想道德高尚,傳承同仁堂中醫藥文化。熱愛同仁堂,熱愛中藥事業,履行同仁堂人的“四條標準”和職業道德規范,用同仁堂人的“四條標準”做人、做事;秉承“炮制雖繁必不敢省人工、品味雖貴必不敢省物力”等優秀企業文化,立志為弘揚中醫藥事業奉獻一生。
第十六條 業務技術精湛,繼承同仁堂傳統文化技藝。繼承和掌握中藥材傳統鑒別技藝及原藥材、中藥飲片真偽的鑒別方法;繼承和掌握同仁堂傳統特色中藥炮制工藝(蒸、炒、制、煅)加工方法;繼承和掌握同仁堂傳統中藥制劑工藝,特別是泛丸、微丸等手工操作技藝;發揚同仁堂“醫藥結合”的傳統特色,挖掘傳統配本,培養醫藥復合型人才。
第十七條 綜合素質優秀,傳承同仁堂的質量文化誠信理念,以及以藥品療效為核心的全面質量保障體系、現代制藥技藝和中醫傳統的診療方法等。
第五章 培養方式
第十八條 傳承模式
“傳統技能”型傳承:適用于傳承中藥材鑒別、炮炙技術、傳統制劑操作、中醫傳統診療等。師傅用自己的人格魅力去教育影響徒弟,傳授知識和指導實際操作的同時,教導啟發徒弟做一名合格的同仁堂人;師傅要以身作則、嚴于律己,真誠幫助徒弟,手把手的傳授技藝和經驗,真正起到傳技藝、幫工作、帶作風的作用。
“課題項目”型傳承,適用于挖掘同仁堂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和同仁堂的傳統制藥技術,如清御藥房檔案與同仁堂有關文獻的整理與研究;研究傳統技術如何與現代科技相結合,在傳承傳統工藝的同時,創新和發展現代中藥制藥技術。
第十九條 培養方法
因人施教:根據各技術崗位的不同特點和工作內容,做到缺什么補什么,由師傅有針對性的制定傳承計劃或確定傳統知識項目研究課題,并詳細說明每個階段的工作內容和達到的目標,定期到現場指導徒弟實際操作,做到嚴格要求、認真把關。
集中培訓:在師承教育期間,徒弟理論知識培訓每年規定不少于50學時集中脫產培訓(包括外出參觀和考察藥材市場)。聘請具有高級職稱、并有一定專業技術經驗的教師擔任授課任務,培訓內容主要包括:
(一)中藥鑒定學:掌握中藥鑒定學的基礎理論和基本技能;掌握中藥鑒定學的依據,熟練運用鑒定方法;熟悉中藥鑒定學的取樣要求;了解中藥采收、加工、貯藏的概況和對中藥質量的影響。
(二)中藥炮制學:掌握中藥炮制的起源、目的、分類、方法及常用輔料。
(三)中醫藥基礎理論:掌握中成藥發展史、中成藥基本知識、中成藥的常用劑型與使用方法、中醫基礎學等相關學科的理論知識。
第六章 考核辦法
第二十條 成立由集團工會、人力資源部門、教育培訓部門、專業考評人員組成的考核小組負責年度考核。
第二十一條 日常考核
每周師傅應按傳承計劃對被傳承人進行檢查,填寫教學記錄表,雙方均要簽字,報所在單位人力資源部門備案。
每月集團培訓中心對教學記錄和師承教育工作的進展情況進行考核,填寫《師承教育考核表》。
每學年師徒將年度總結、教學記錄、師承教育考核表交至所在單位人力資源部門和集團公司培訓中心,集團考核小組進行理論和實操考核。
師承教育工作實行特技傳承師負責制,負責徒弟的思想品德培養和專業技術指導。并對考核不合格的人員或未按要求履行師徒協議的,師傅有權解聘師徒關系。解聘后,應立即通知所在單位人力資源部門和集團培訓中心。
第二十二條 出師考核
“傳統技能”型傳承:師徒協議期滿后,按照師徒協議規定的傳承目標,逐項進行考核,并進行理論考試和綜合能力測試(論文答辯和實際操作鑒定);
“課題項目”型傳承,在課題結題時完成報告或通過相關部門的技術成果鑒定,達到師徒協議的目標,并進行理論考試和論文答辯。
第七章 師承教育經費
第二十三條 師承教育工作外聘教師授課費或外出參觀學習費用由集團培訓中心負責。
第二十四條 師承教育工作期間,特技傳承師在帶徒期間按照《關于命名并獎勵張炳厚、金靄英、蘆廣榮等20名同志為北京同仁堂特技傳承師的決定》執行。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五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由集團培訓中心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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